京華時報訊(記者袁國禮張淑玲)北京大學教授孔慶東認為南京廣播電視臺主持人吳曉平在電視欄目中對其使用了侮辱性言語、對其進行了貶損和攻擊,認為對方侵犯了其名譽權,將對方起訴至法院,索賠20萬元。記者昨天從海澱法院獲悉,法院認為孔慶東作為公眾人物應有較高容忍義務,不能因新聞評論時的個別用語存在一定的貶義就認定構成侮辱,因此駁回起訴。
  據瞭解,南京廣播電視臺主持人吳曉平在《聽我韶韶》欄目中,針對《揚子晚報》報道的一起涉及孔慶東的案件進行了評論。
  孔慶東認為,吳曉平的侵權語言主要有兩個地方,一是“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國有一些名氣,完全是靠罵人罵出來的。”二是“所以老吳今天第一個耳朵想掛什麼呢?教授還是野獸,到底是教授還是野獸?”孔慶東認為,對方使用了侮辱性言語對其進行貶損和攻擊,故要求判令吳曉平及南京廣播電視臺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20萬元。
  海澱法院審理認為,孔慶東在微博罵人事件曾被法院認定侵權,媒體針對其的報道難免出現負面。吳曉平評論的重點並非針對孔慶東,而是以此事為基礎,圍繞高等學府和高等教育存在的問題、教師不能為人師表的危害等話題展開評論,難以認定其存在侮辱孔慶東人格的惡意。孔慶東作為公眾人物,較社會一般人在承受社會輿論方面有較高容忍義務,不能因新聞評論時的個別用語本身存在一定的貶義,就認定構成侮辱。最後,法院駁回孔慶東的全部訴求。
  記者昨天撥打孔慶東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其是否會上訴還不得而知。
  ■新聞背景孔慶東微博罵人被判賠
  據媒體報道,2012年5月份,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孔慶東在微博上發表了《立春過後是立夏》,是一首七律詩。
  博文上傳後,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在校生關凱元對這篇博文提出了意見,稱孔慶東的詩格律不對,沒想到卻惹來了孔慶東的不滿。據稱,孔回覆稱對方“驢唇不對馬嘴……你就是個狗漢姦……”孔慶東的回覆很快被多人轉發併在網上傳播,關凱元責問對方為何無端進行人格侮辱,但始終沒有得到孔慶東的回覆。
  關凱元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孔慶東專門就此發佈微博道歉,並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精神損失250元等。海澱法院一審判決孔慶東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200元,給付公證費1000元。  (原標題:稱在電視節目中遭辱孔慶東告主持人被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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