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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在新時期新形勢下,切實加強審計工作,保障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文件。《意見》提出的總體原則要求和主要措施,結合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不僅具有現實意義,而且對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深遠意義。
      依法審計是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題中應有之義。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一國最高審計機關的職權一般由憲法授予,並直接對議會或者政府負責。我國憲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我國審計法對審計機關的職責作了進一步明確細化。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對於審計機關而言,一是要切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二是堅持依法審計,法無授權不可為;三是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審計對象而言,就是依法接受審計監督,使自覺接受審計、配合審計、協助審計成為審計對象及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定義務。現階段,如何從法規上、體制機制上保障審計機關依法獨立審計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一些審計對象憲法觀念淡薄,依法接受審計意識欠缺。有的以保密為由拒絕向審計機關提供相關信息,拒不與審計署聯網;有的部門規章內部制度明文規定不得向審計機關提供資料和數據;有的甚至惡意銷毀證據或者提供偽證、威脅恐嚇審計人員;有的協查協助單位保密意識不足,泄露審計調查事項。對此,《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接受、配合、支持、協助審計工作的職責,對依法、及時、全面提供審計所需信息的內容、方式提出了具體要求。我們相信,隨著《意見》的實施,四中全會精神的深入貫徹和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的深入人心,審計工作“進門難、看賬難”的局面將會得到根本改觀。
      審計監督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國家治理體系具有豐富的內涵。就其框架結構而言,至少應包括三個方面,即決策體系、執行體系、監督體系。“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因此,國家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首先是國家治理體系的法治化,內在要求是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監督。在國家治理的監督體系中,除了憲法賦予人大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外,還包括黨紀監督、行政監察、審計監督、司法監督和國家機關內部各種形式的紀律監督。審計監督,是憲法授予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的審計監督權,它在監督體系中具有獨特的地位,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審計監督的現代化,本身就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意見》要求強化審計的監督作用,推進全面深化改革。通過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決策部署的跟蹤審計,督促“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重大政策和簡政放權等改革措施的落實到位;通過加強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促進公共資金安全高效使用;通過加大對經濟運行中風險隱患的審計力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通過審計監督,促進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等等。近年來,審計機關在發現問題,提出審計建議,向人大報告,對社會公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審計對象在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方面仍然存在重視不夠、整改不力、公開不及時不充分等問題,大大影響了審計監督的效果。比如,有的問題年年審年年犯;有的單位知錯認錯不改錯,審計風暴一過,問題濤聲依舊。對此,《意見》特別強調要狠抓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要求健全整改責任制,明確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整改第一責任人,強化整改結果的報告和公示,對整改不力、屢審屢犯的,要嚴格追責問責。這些措施,指向明確,針對性強,只要認真落實,必將取得成效。《意見》關於提升審計能力,加強組織領導的一系列措施,既有利於加強和改進當前審計工作,也有利於審計監督現代化的長遠建設。
      審計監督是反腐倡廉健全吏治的重要手段。預防和懲治腐敗,關鍵是要形成不想腐的保障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敢腐的懲戒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審計監督就是一個規範權力配置和運行的“籠子”。審計機關依法對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央和地方各級黨政工作部門、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等單位的主要領導幹部,以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意見》強調深化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著力檢查反映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促進健全追責問責機制。審計機關應當充分發揮獨立客觀的職業特性和“明法審數”的專業優勢,在“拍蒼蠅”、“打老虎”的鬥爭中,敢於“亮劍”善於“亮劍”,使審計監督真正成為懲治腐敗的利劍,促進廉政建設的推手。
      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重大任務。隨著四中全會精神的深入貫徹落實和《意見》的實施,我們期待並堅信,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中,審計工作必將迎來一個嶄新的局面。(作者系審計署特約審計員、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 歐陽昌瓊)    (原標題:加強審計監督 推進依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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